在成都高新區設立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,需遵循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,向高新區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。以下是申請條件、材料及流程的詳細說明:
一、申請條件
1. 有依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或個體工商戶資格;
2.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排練場地,并提供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;
3. 有與其演出業務相適應的專職演員和器材設備;
4. 有確定的文藝表演團體名稱和章程;
5. 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。
二、申請材料
1. 《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申請表》;
2. 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;
3.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;
4. 專職演員名單及演出能力證明(如畢業證、職稱證等);
5. 辦公及排練場地證明;
6. 演出器材設備清單;
7. 團體章程。
三、辦理流程
1. 登錄“四川政務服務網”選擇成都高新區站點,在線填報并上傳材料;
2. 初審通過后,將紙質材料提交至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;
3. 文化行政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,符合條件的頒發《營業性演出許可證》;
4. 取得許可證后,需在30日內到工商部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,并到稅務部門登記。
四、注意事項
1. 許可證有效期2年,到期前30日可申請續期;
2. 演出內容須健康合法,不得違反法律法規;
3. 臨時演出或跨區域演出需另行備案。
五、咨詢方式
成都高新區教育文化和衛生健康局:028-12345;
地址:成都高新區天府大道北段18號高新國際廣場A座3樓。